《盤錦市知識產權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
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為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知識產權領域省與市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24〕9號)精神及市政府工作要求,經征求市直相關單位、各縣區政府及遼濱經開區管委會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市財政局形成了本《方案》。
二、結構及內容
《方案》共2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主要內容。在知識產權宏觀管理、知識產權運用促進、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知識產權涉外工作、知識產權領域其他事項六個方面,對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進行劃分。
參照省劃分模式,將全市知識產權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分別劃分為市財政事權、市與縣區共同財政事權、縣區財政事權三大類。根據各級政府工作職責、實施主體、管理范圍等情況,原則上將由市直接組織實施的事項確定為市財政事權,由市承擔支出責任;市、縣區統籌協調的事項確定為市與縣區共同財政事權,由市與縣區按照相關職責分工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屬于縣區范圍內的事項確認為縣區財政事權,由縣區承擔支出責任。
第二部分,工作要求。要求各縣區、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履行職責,合理安排預算,及時下達資金,確保改革工作落實到位。將知識產權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與知識產權領域相關改革有機銜接、協同推進,促進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高質量發展。
解讀部門:盤錦市財政局
解讀人:潘穎
解讀電話:2836801
原文:盤政辦發〔2025〕4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知識產權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