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pjsrmzf-2025-000380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
| 標 題: | 盤政發〔2025〕5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 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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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盤政發〔2025〕5號 | 發布日期: | 2025-10-16 |
| 主 題 詞: | |||
盤政發〔2025〕5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
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797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349號)精神,市政府對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市政府決定廢止以下3件行政規范性文件:
1.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規定〉的通知》(盤政辦發〔2007〕80號)
2.《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全市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制度的通知》(盤政辦發〔2013〕30號)
3.《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盤政辦發〔2020〕6號)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